离婚房产车产债务应该怎么分配?

来源:校工会发布时间:2021-06-26访问次数:427

男女双方结婚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会产生共同财产、债务等权利义务。而夫妻感情破裂离婚时,需要对这些权利和义务进行处理的,那么离婚时房产车产债务应该如何进行分配?

夫妻离婚时,房产、汽车作为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如果是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不足的,双方协商偿还,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房屋、汽车用为夫妻共同财产的,由夫妻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而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或者归各自所有的,协商偿还,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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