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
由于当今社会男女比例失衡、生活压力大等原因我国目前适龄未婚男女青年人数较多。有些人不结婚,但是想领养孩子,那么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单身未婚能不能收养小孩呢?
民法典规定,单身未婚的人可以收养孩子,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果是收养异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第一千一百零二条规定: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符合以上法定的收养条件后,需要收集整理好以下证明材料,到当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办理:1、户口簿、身份证;2、结婚证;3、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的具备抚养教育被收养人能力的证明;4、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子女情况证明;5、个人健康检查证明;6、根据被收养人的情况不同,需提供不同的证件证明材料,如是弃婴就要公安部门出具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捡拾报案证明等。
通过分析可以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未婚的人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以收养孩子。如有抚养能力、年满30周岁以上等。如果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