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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来源:校工会发布时间:2012-05-25访问次数:21

 

各部门工会:

为进一步落实教育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的通知。按照省教科工会的统一部署,决定开展我校《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知识竞赛活动。现将竞赛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部门工会要高度重视本次知识竞赛活动,积极争取部门党政领导支持,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好教职工参赛,并以知识竞赛活动为契机,以赛促学,抓好《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学习贯彻。

2、各单位将答题纸于2012年6月30日前收齐报校工会,校工会统一将答题纸寄至竞赛举办方(《中国教工》编辑部)。竞赛举办方在阅卷后,于9月份在完全正确的答题纸中随机抽取产生各等次获奖者。奖项设置见附件。

附:教育部全国教育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关于举办《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知识竞赛的通知 

 

校工会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五日        


教育部全国教育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

关于举办《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知识竞赛的通知 

 

教普法办〔201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教科文卫体工会(教育工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教育工会,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教育部令第32号,以下简称《规定》)已于2012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是贯彻落实《教育法》和教育规划纲要,依法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完善现代学校制度,促进学校依法治校的重要规章。为深入学习和贯彻实施《规定》,教育部全国教育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决定联合举办《规定》知识竞赛。现将竞赛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方式和起止时间

竞赛主要根据《规定》相关内容命题。试题和答题纸在《中国教工》杂志2012年第4期刊登。试题和答题纸可以复印。参赛者请于2012年7月31日前将答题纸寄至《中国教工》编辑部(以邮局收到邮戳为准)。竞赛举办方在阅卷后,于9月份在完全正确的答题纸中随机抽取产生各等次获奖者。

二、奖项设置

本次竞赛设一等奖10名、二等奖50名、三等奖200名、参与奖1000名;另设组织奖若干名,由竞赛举办者根据各地、各学校组织参赛情况确定。各等次奖金为:一等奖2000元、二等奖1000元、三等奖500元;一、二、三等奖同时颁发荣誉证书。参与奖为价值50元的纪念品。

获奖名单将在《中国教工》2012年第10期刊登,奖品、奖金和证书将于2012年11月底前通过邮局寄送获奖者。

教育部全国教育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希望全国各级各类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和各级教育工会组织,把学习贯彻《规定》与参加竞赛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组织广大教职工踊跃参加竞赛,推动学校和教职工深入学习《规定》,把握其精神实质,促进《规定》的贯彻落实。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知识竞赛试题的参考答案

一、单选

1C   2C   3C   4A   5A   6B   7B   8A   9C   10

11C  12B  13C  14C  15B  16B  17B  18B  19A  20C

二、多选

1ABC  2ABCD  3AC  4BD  5ABCD  6ACD

三、判断正误

1、正    2、正    3、误    4、正  5、误   6、正  7、正  8、正  9、正

10、正     11、正    12、误   13、误  14、误  15、正  16、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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